孕妇用药关系到胎儿的生长发育,用药时既要考虑到药物对孕妇的治疗作用,又要考虑到对胎儿的致畸和毒副作用,所有孕妇用药应遵守以下十大原则。

  1、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药物使用时应以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

  3、非病情必需,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

  4、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应选用安全的药物,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药物,母子同治。

  5、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

  6、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

  7、根据药物可能对对胎儿影响程度的不同,选择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

  8、新药和老药同时有效时用老药,中药和西药同时有效时用西药。只有当病情需要时才可用对胎儿可能有损害的药物。

  9、要细心权衡用药对母婴的利弊来决定是否用药,如遇到妊娠合并癫痫,由于孕期癫痫频繁发作本身对母婴损害很大,所以,为控制癫痫发作只好用药。

  10、要尽量降低药物可能带来损害的程度,可以从调节剂量着手,使用量调节到控制病情发作的最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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