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药物可以由孕妇的血液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直接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特别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因受精卵正处于分化阶段,各系统还没有形成,正处于发育阶段,胚胎细胞受到化学药物的作用,就可能诱发遗传物质突变,导致胎儿畸形。

  例如四环素类药,尤其是四环素能抑制胎儿骨质合成,在妊娠早期使用四环素可致胎儿四肢畸形,先天性白内障,妊娠4个月以后使用可致胎儿骨骼和牙齿发育障碍;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可使胎儿听神经受到损伤,造成先天性耳聋;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氨基比林等可造成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和肾脏畸形;大剂量皮质激素(强的松)可制胎儿多发性畸形,如唇裂和腭裂。性激素可致胎儿内分泌改变,如丙酸睾妨素可使女性胎儿外生殖器男性化;镇静药(冬眠灵、奋乃静等),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等),利尿药(双氢克尿塞等),滴鼻净的长期应用,都可致胎儿神经系统发育障碍,并有其它潜在性致畸作用。此外,中药如破气行血,大寒大热,滑利沉降的药对母体和胎儿都可产生不良影响。应慎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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