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柚子勿与避孕药同服
柚子会阻碍女性对避孕药的吸收。服用了避孕药的妇女如果在性生活后食用柚子,可能导致避孕失败。美国一项研究显示,柚子对避孕药的影响最为突出。专家称“如果服用了避孕药的妇女,在性生活后食用1~2个柚子,或者直接用一大杯柚子汁送服避孕药,那么她就有可能成为一名母亲,原因就在于柚子阻碍了女性对避孕药的吸收。”
5.柚子勿与抗过敏药同服
柚子可能诱发特非那定等抗过敏药的不良反应,引起头昏、心悸、心律失常等症状。
6.柚子勿与免疫抑制剂同服
柚子可使环孢素等免疫抑制剂的血药浓度增高,增大肝肾毒性。若这类药长期与柚子等水果同吃,有诱发肿瘤的危险。
吃中药不能吃什么
1、发物类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
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2、生冷类
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
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3、辛辣类
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
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4、鱼腥类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
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5、油腻类
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有损脾胃健运,故凡外感疾病、黄疸、泄泻者当禁忌。油煎、油炸之食物质硬、燥热,不易消化,胃肠有病及“上火”者忌食。
6、酸涩类
酸过多则对肠胃有刺激,故胃酸过多、胃肠溃疡患者禁食。
涩者,大多含鞣质。如茶叶含有鞣质,而浓茶含量更高,与中草药同服时,可与中草药中某些蛋白质、生物碱、重金属盐结合产生沉淀,这就会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同时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也有影响。因此,在服用中草药时,一般不宜与浓茶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