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收的药品中,相当一部分失效期超过3年。老百姓大药房曾接待了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送来的两盒六神丸竟是1991年生产的。
报社消息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自去年10月开始,在全国首创与药品经营企业联合开展有奖回收过期药品活动以来,共回收价值48万余元的过期失效药品,超过过去5年回收药品价值的总和。武汉市药监局通过对这些药品的分析发现,市民在储备家庭用药时有以下三个误区:
其一,过度消费现象突出。不少市民听信夸张宣传,一买就是好几个疗程,服用后发现有不良反应,或不对症时就不再服用;还有部分慢性病患者,如心脑血管患者,一次大量购买同种药品,未服用完就已过期;还有的市民购买大量常用药(如消炎药)备用。
其二,过期药品继续服用。在回收的药品中,相当一部分失效期超过3年。老百姓大药房曾接待了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送来的两盒六神丸竟是1991年生产的。
其三,将非药品和药品混淆,购买保健品来“治病”。其实,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根本谈不上疗效。就算是药品,其疗效对患者是有个体差异的。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看批准文号,不要轻信推销人员,不要把保健品、消毒品、化妆品和食品当成药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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