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皮肤科林元珠教授等人,经对1989--1996年收集的71例化妆品性皮炎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和实验研究发现:部分化妆品,特别是染发剂,可诱发化妆品性皮肤病,在日常生活中宜慎重选用。
林元珠教授等人这次进行回顾性分析和实验研究所收集的71例化妆品性皮炎病例,均是门诊登记资料完整和住院的病例。其中男性17例,女性54例。临床类型表现为急性、亚急性皮炎59例,色素沉着型4例,化妆品痤疮2例,光敏性皮炎2例,灼伤瘢痕、秃发、风团伴过敏性休克前躯症状各1例。59例急性、亚急性皮炎中,有2例于染发后出现皮炎,并分别于愈后1个月、1年出现皮肌炎症状;霜膏类及纹眉引起的皮炎常局限于用药部位;染发性皮炎往往除头皮红斑外,面部、耳后、颈部均有红斑、丘疹,甚至出现水肿或水疱,部分病例泛发全身,个别躯干可呈红皮病样损害。1例表现为风团伴过敏性休克前躯症状患者,既往有染发过敏史,最后一次在理发馆染发10分钟后出现心慌、面色苍白、手足湿冷,面颈部皮肤有散在风团,经吸氧和抗休克治疗2小时后症状好转。1例秃发病例,于染发1周后在染发的局部出现秃发。
通过调查分析化妆品所致皮炎的潜伏期与病程,发现71例化妆品皮炎患者从应用化妆品到出现皮炎或全身症状的时间,最短为10分钟,最长15天,一般为3—5天;出现色素沉着者往往在皮炎消退后出现,需数周至数月;病程最短者1周,最长2—3个月,染发剂所致的皮炎病程较长,并可于洗发后加重或复发。
经调查,致敏化妆品种类及相关病例数为:应用染发剂,发病40例,占56.34%;应用药物化妆品,发病 13例,占18.31%;应用营养护肤类,发病9例,占12.68%;应用进口化妆品,发病4例,占5.63%;应用其他化妆品,发病5例,占7.04%。
经应用1%对苯二胺对21例患者愈后作斑贴试验,结果有17例阳性,占80.95%;应用原噬菌体诱导法对49份常用化妆品进行诱变性检测,结果有2份染发剂阳性,说明有的染发剂具有诱变性,有可能促癌。将这一检测结果与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示具有诱变性的化妆品易引起化妆品性皮肤病,但诱变性检测呈阴性的化妆品亦可引起化妆品性皮肤病。
据此,他们忠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化妆品尤其是染发剂应慎重选用。同时他们建议,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具有诱变性的染发剂使用后流入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今后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化妆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在销售前后应进行诱变性和变应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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