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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曾叫停征收“装修税”

据悉,早在2000年,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就曾有《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税收暂行办法》,对居民房屋装修征收税费,曾引起巨大反响,致使多方反对。市民认为,该项收费对象为装修队,但最后都实质性地转嫁到业主头上;同时该项税收有重复收税之嫌,因业主购买装饰材料实质上均为含税价,而装修公司的装修费也被作为营业收入而纳入营业税征收对象,但由于大部分业主均为自装或请游击队装修,故业主将实际承担双重征税。

其次,该《暂行办法》规定由物业管理单位代征装修税的方式,更激发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普遍不满。此外,该《暂行办法》也引起了法学界人士的密切关注,专家认为,《暂行办法》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的执行与该市“依法治市”的目标背道而驰,并可能引发社会综合症。

最终,《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税收暂行办法》被叫停。

权威说法

家装公司爱让业主背黑锅

近日,南京市地税局鼓楼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我国根本就没有“装修税”这么一个税种。这是家装公司利用业主不了解税法,向业主转移负担,让业主替其缴纳营业税。该工作人员还说,业主只是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缴纳一笔房产税,别的税都不关业主的事,按照我国税法原则,谁有收入谁就纳税,没有理由业主出钱搞装修却还要缴税,这是业主被家装公司欺骗了。他打比方说,“就像是我去商店买了台电视机,商店却要我给电视机纳税,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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