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激的办法。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下面以第一种按季度方法举例说明:

你公司2005年1-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18%=5040元

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 56000-30000)*27% 30000*18%-5040=14940元。

7-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则不要预缴。

10-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4000元,则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00 56000-8600 84000=159400元,本年应纳所得税额:30000*18% 70000*27% (159400-100000)*33%=43902元。前三季度已预缴:19980元,则第四季度应交所得税:43902-19980=23922元。

年度终了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还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业务收入,所以年收入20万元无所计算出应纳多少的所得税。

注: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税率18%、3万-10万元(含)的税率27%、10万元以上的税率33%,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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